关于公开征求《对违反监控化学品管理相关规定的处罚细化标准》意见的函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190号发布、第588号修订),《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>实施细则》(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8号),我厅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》及《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>实施细则》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事项制订了细化量化标准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如有意见建议,请于2019年11月6日前通过信函、邮件方式书面反馈我厅(石化工业处)。
联系人: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石化工业处 刘敬东
联系电话:0791-88916375
通讯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心
邮政编码:330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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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《对违反监控化学品管理相关规定的处罚细化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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